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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口区检察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与犯罪预防”专题研讨会在南京举行
2021-11-24 11:15:00  来源: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检察院

  11月7日,由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江苏省法学会犯罪学研究会主办,东南大学法学院、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与犯罪预防”专题研讨会在南京举行。为响应国家疫情防控要求,本次会议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举行,共分为四个主题单元。来自各地司法实务部门、高等院校、律师事务所、未成年人事务社会组织的50余位专家学者线下参与了本次会议,200余人线上参与了本次会议。围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与犯罪预防中的基础理论与法治实践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交流,积极为新时代未成年人犯罪治理建言献策。

  本次年会收到投稿论文共计135篇,收入论文集118篇。

  在主旨发言环节,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上海市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会长姚建龙教授发表题“关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与犯罪预防的三点思考”的精彩演讲,提出要坚守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观的逻辑自洽、坚持未成年人司法宽容与劝善的基本立场、发挥未成年人司法的能动作用;江苏省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副主任(主持工作)毛建忠介绍了江苏省检察机关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贯彻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扎实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与犯罪预防工作的具体情况以及有益经验。

  第一单元的研讨以“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理论”为主题,与会专家学者就涉未成年人性侵犯罪的原因分析与预防对策、新型城乡流动未成年人犯罪治理、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的提前干预以及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中的应用及风险防范等议题展开了深入的交流,提出落实双向保护原则、严格适用“恶意补足年龄规则”、做好《刑法》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衔接、构建家庭、学校、政府、司法、社会“五位一体”的未成年人犯罪综合治理体系等真知灼见,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综合治理能力。

  第二单元的研讨以“未成年被害人的保护”为主题,与会专家学者围绕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法益及精神损害、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的证据采集与证明难点、“负有照护职责人员”身份的司法认定、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等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讨,提出严厉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适度区分性侵成年人犯罪和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法益、将精神损害纳入性犯罪“其他严重后果”“情节恶劣”的认定标准以及在未成年犯罪人教育矫治工作中引入损害修复理念等对策建议,从而加强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全方位保护。

  第三单元的研讨以“未成年犯罪人的矫正与帮扶”为主题,与会专家学者针对少年司法社会支持体系建设、未成年人罪错行为临界干预与分级处遇、涉罪未成年人矫正模式选择、学校参与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的困境与出路等议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提出提高家庭教育指导的专业性、设计多元化的罪错未成年人处遇措施、将专门矫治教育的性质定位为保护处分、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构建精准矫治帮扶体系、加强专门学校建设等独到见解,旨在推动未成年犯罪人矫正与帮扶工作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

  第四单元的研讨以“检察机关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机制”为主题,与会专家学者聚焦“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惩治和救助工作中如何履职担当、积极作为”这一主线,提出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犯罪治理工作中应当发挥承上启下的主导作用,可以通过搭建预防未成年犯罪社会支持机制和多方协作共建阵地、完善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分级干预体系、探索构建以保护处分与刑罚为核心的二元处遇模式、积极协助开展未成年司法社会工作服务等举措,持续深化未成年人检察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建设,进一步更新司法理念,推进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有效推动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是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底线要求,是平安中国建设的一项源头性、基础性工作,关系亿万家庭的幸福安宁、社会的和谐稳定以及国家的长治久安。本次研讨会以贯彻实施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契机,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与犯罪预防的理论研究与实践需求有机结合,搭建起学术界与实务界交流互动的桥梁,体现了学术研究服务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大局的责任意识与使命担当,为推动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了“江苏智慧”!

  编辑:丁浩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