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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建始:收到录取通知书后,他第一时间告诉了检察官
2022-09-26 16:37:00  来源:正义网

  正义网恩施9月23日电(通讯员陈欢)“检察官姐姐,我们开始军训了!天气很热,教官很严格,但是我非常开心,没有辜负您对我的期望。”近日,湖北省建始县检察院办公室,正在看卷宗的一名检察官收到了小明(化名)发来的微信,字里行间难掩欣喜之情,而两个月前的小明还因为无知犯法面临被起诉的困境。

  今年2月,17岁的小明在网络上看到可以通过出租银行卡进行“跑分”挣钱的广告。由于一时贪心,小明与网站客服取得联系,按照要求下载“跑分”软件后,将自己办理的银行卡出租给他人,用于实施电信诈骗并获利。案发后,小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2022年6月,公安机关将此案移送建始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官在办案时了解到,小明是一名刚参加完高考的外地学生,事情发生后对自己的行为非常懊悔,也表示很担心自己后续的上学事宜。“你不要担心,只要认真悔改,我们一定会帮助你的。”办理取保候审时,检察官耐心安慰小明,对他进行心理疏导,并劝导他先回户籍地填报高考志愿。

  疫情形势严峻,为避免跨省流动风险,检察官申请技术部门协助,与小明户籍地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检察院取得联系,两地检察机关通过异地协作、密切配合及开展远程讯问的方式,及时了解小明日常情况、思想动态。

  经全面审查,建始县检察院认为小明作案时系未成年人,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故对其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希望你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珍惜机会,努力回馈社会。”7月21日,检察官通过远程视频连线向小明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并委托当地检察机关对其进行异地观护帮教。同时,建始县检察院发出《犯罪记录封存通知书》,让小明放下曾经犯下的错误和影响未来成长的心理包袱,在新的起点轻装上阵出发。

  “感谢检察院给我继续接受教育的机会。我以后一定遵纪守法,好好完成学业。”小明被心仪大学录取后,第一时间将喜讯告诉了检察官。

  编辑:丁浩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