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到台儿庄古城游玩的游客反映,台儿庄古城门票价格为160元/人,但江苏徐州市市民才40元/人,存在“一票两价”情况,质疑景区存在价格歧视和地域歧视。有记者向景区询问,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这是景区的营销策略(9月6日中国经济网)。
景区门票一票两价、因人而异,已不是新闻。2018年5月,广西北海举办“北海银滩嘉年华”活动,活动实行一票制收取入场费,价格为100元/人,北海市民优惠价10元/人。同年8月,有网友反映,湖北咸宁通山九宫山景区的成人门票,存在两个价格:对通山县本地人卖20元钱一张,对外地人卖70元一张。同一种商品,价格却因人而异,这是一种对消费者的价格歧视。
“旅游景区”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兼具一定的公共性,如历史文化景区,它是属于所有人的文化遗产,具有重要的文化意义和教育意义。由此来看,不论是把消费者分为本地人、外地人,还是分成本国人、外国人,景区用门票价格对消费者区别对待,刻意降低某一消费群体的体验,于情于理于法都不合适。
早在1999年,国家有关部门颁布施行的《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游览参观点不得区别中外游客、本地外地游客设置两种门票价格。《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七条规定,经营者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第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其他经营者不得有实行价格歧视的不正当价格行为。景区是公共旅游资源,在向公众提供产品服务时,要考虑公众整体感受。具体到票价的设定,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台儿庄古城景区在旅游票价的问题上,设立双重标准,外地游客票价是本地游客的四倍,是一种严重歧视性市场行为。
景区门票内外有别有损公平与诚信。国家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游览参观点不得区别中外游客、本地外地游客设置两种门票价格。无论是给予本地人优惠,还是为吸引外地游客给予外地游客门票价格优惠,都是价格上的区别对待,有桲法律规定,也有损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价格法,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面对同样的旅游服务,却根据消费者的地域差别实行不同的定价,严重破坏了旅游市场秩序,损害了社会公平正义。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促进全域旅游发展,景区经营管理者在全面落实现行门票减免优惠规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据旅游市场供需变化等因素,适当扩大门票减免优惠的对象范围及幅度,但必须对所有旅游消费者一视同仁,“不得区别中外游客、本地外地游客设置两种门票价格”。吸引客源,必须在统一的收费标准下,采取统一的优惠政策,作为市场主体,必须严格遵守市场价格原则,相关执法部门应加强监督监察检查,严格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和环境,维护市场价格公平。
一个景区也好,一个城市的旅游经济也罢,门票收入只是其中一部分,旅游服务配套措施能否做到位,才能决定其长远发展和口碑情况。一些景区应该把眼光放长远些,保护好所有游客的合法权益,维护门票经济的公平与尊严,尊重游客和消费者的意见,将会给自己带来更大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