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季度,浦口区人民检察院共受理各类审查逮捕案件56件111人,同比分别下降56.92%、下降43.37%;审结各类审查逮捕案件50件97人,同比下降45.65%、下降19.17%。受理各类审查起诉案件223件431人,同比下降12.55%、下降7.11%;审结各类审查起诉案件108件184人,同比下降46.27%、下降39.67%。共起诉各类犯罪97件170人,同比下降49.48%、下降41.78%;不起诉10件13人;不起诉率(按人数)为7.10%,同比增加2.84个百分点。其中法定不起诉1人、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7人(含刑事和解人)、证据不足不起诉5人、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2人。出席法庭46件(其中普通程序16件,简易程序19件,速裁程序11件),检察机关共对104人提出量刑建议,法院采纳量刑建议93人。对犯罪嫌疑人羁押必要性情况依职权进行初审2人,依申请初审27人;初审后决定立案10人。立案审查后提出建议9人,获得采纳9人。
浦口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第一季度办案数据公开
2020-04-09 17:12:00 来源: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丁浩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