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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口区检察院:一件贯穿“援疆历程”的公益诉讼案
2024-12-30 14:19:00  来源: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检察院

  讲述人:王靖杰,南京市浦口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未成年人检察部检察官助理。2024年6月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市人民检察院参加援疆工作,挂职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部副主任。

  12月的伊宁市,气温已经降到了零下,但阳光却依旧十分灿烂,窗外的树叶被阳光镶嵌上美丽的金边,光与影在其中穿梭交织,筛下点点斑驳,在办公桌上活泼地跳跃。看着斑驳之下的一叠厚厚卷宗,我缓缓舒了口气,拿起笔,在写着“今日工作:客车租赁案”的便利贴上打上勾,这件贯穿我援疆历程的公益诉讼案终于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这是件很重要的案子”

  今年6月,我在伊宁市检察院正式开启了援疆之旅。工作的第一天,就遇上了一件“很重要的案子”。原来,伊宁市检察院在办理一起诈骗案过程中,发现行为人伪造出租车辆事实,骗取他人钱款,市域内客车租赁行业存在行业监管薄弱环节,经营主体脱管、报废车辆上路、保险给付不到位等情况时有发生。“小王,旅游业是我们新疆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旅游客车租赁作为新兴行业,可能存在新问题,这件案子很重要,你拿上卷宗,好好研究一下。”听着领导的嘱咐,我陷入了深思。

数字赋能——抽丝剥茧分析案件

  刑事案件卷宗、法律法规、走访调查取得的证据……不知不觉间,这起“重要案件”的材料就变得“浩如烟海”了起来。看着堆满办公桌的材料,我突然想到,如果利用数字检察模型,就可以高效地分析出客车租赁行业的问题。为此,我分别调取了该行业的经营主体信息、行业备案信息、租赁车辆信息,并运用数字检察模型进行大数据碰撞、比对,发现市域内经营范围包括汽车租赁的市场主体达近千户,但大部分都未进行经营备案。经营主体名下的机动车不仅同样存在没有备案的问题,其中部分也未就性质变更进行登记,这就使得非营运车辆也可以作为租赁车辆上路行驶,导致行政机关无法有效监管,并直接影响到发生事故后的保险给付。另一方面,我又将比对出的机动车信息与交警部门同步,调取了近三年来这些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和出险信息,并进行逐一核查,进一步锁定了公益受损的事实。

“三位一体”监管新格局

  在查清相关事实后,伊宁市检察院于7月25日召开了公开听证会,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共同参与,推动相关行政机关全面厘清了各自在事前登记、事中备案和事后监管的监管职责,并在加大行业监管力度,持续凝聚合力上达成了共识。

  听证会后,伊宁市检察院以公开宣告的方式向相关职能部门送达了检察建议,但我心里还琢磨着——客车租赁行业涉及多个行政机关,如果能构建一个多单位协同的工作机制,对于提升长久的行业监管效果一定是有利的。在向领导汇报后,我立即着手起草这份加强行业监管的文件。经调查研判、沟通交流、征询意见,并经该院检委会讨论,这份《关于构建伊宁市小微型客车租赁行业协同监管机制的实施意见》正式形成。

  11月14日,伊宁市检察院与伊宁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会签了该份实施意见,在客车租赁行业监管上构建了行业主管、职能共管、检察监督“三位一体”的监管格局,开启了伊宁市客车租赁新兴业态监管的新模式。

回首依依勒马看

  相关行政机关接到检察建议后,根据建议内容对全市经营主体进行了摸排,督促相关主体及时备案,并对不具备资质的经营主体依法要求其退出市场,11月25日,行政机关对检察建议作出回复。收到回复后,我们又及时开展了“回头看”工作。再次踏上走访客车租赁经营主体的道路,我的思绪不禁翻涌万千,6月立案,7月听证,9月制发检察建议,11月会签工作机制,这件公益诉讼案俨然已经串联起了自己援疆工作的半载时光。一件案件是一段岁月的缩影,这次“回头看”,是审查行业监管效果的回头看,又何尝不是自己半年援疆工作的回头看呢?

  岁月荏苒,白驹过隙,转眼间,归期将近,别离在即。半年的日子很短,短到还没有完整地感受一遍祖国西北大地的春秋冬夏;半年的日子又很长,长到要用一辈子去铭记,那样炙热的情怀,那样真挚的情感……恍惚之间,我似乎深深地理解了百余年前那位伟大“援疆干部”的情感和心境——已值花甲的林则徐依然精神矍铄,他勒马止步,回望苍茫,眼中噙着热泪,缓缓吟诵着:“格登山色伊江水,回首依依勒马看”。

  当西北草原的长风在长江的粼粼波光中摇晃,抬起头,我们本就共邀同一捧月光……

  编辑:丁浩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