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看守所安全防范检察工作,浦口区检察院严格遵守省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提示》规定,积极谋划,多措并举,切实维护监管秩序稳定。
一、畅通渠道,强化信息保障。建立分管检察长与分管局长,执检部门与看守所负责人之间的防疫工作微信群,每天召开一次微信群“碰头会”短会,及时传达上级防疫防控工作部署精神,通报每天防疫进展情况和检察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并及时督促整改。落实信息日报机制,要求看守所按照防疫监管主体责任要求,每日向检察机关通报值班民警、协警等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防疫工作机制落实情况和在押人员健康情况,经驻所检察室核实无误后及时上报上级检察部门。
二、突出重点,强化人员排查。排查湖北籍在押人员33人,其中武汉籍4人,均为1月31日前入所,身体健康,无发热咳嗽等异常情况;聚焦新入所人员,针对2月份新入所的2名人员,要求看守所严格落实收押管控政策,由办案单位出具大数据轨迹分析并确认近期无重点区域旅行史、居住史或相关人员接触史方可进入单人监室,并单独关押14天且每日体温检测正常,无异常症状方可进入过渡监室,确保新进人员“无毒进所”。
三、完善机制,强化日常防控。协助看守所建立防疫安全工作机制,实行疫情防控工作项目化运作,食品采购、药品使用、提讯接待、在押人员防护、民警值守、场所消杀、监室安全等每项任务都列出清单,明确时限,责任到人;要求看守所协调定点医院加派专业感染科医生赴所,对全所开展消毒杀菌等防疫防范工作;要求看守所做好在押人员的防疫知识视频讲座和心理辅导,开辟应急隔离监室2间,与驻所武警中队、医疗机构开展模拟收押突发疾病,冲监爆狱实战演练,做好应对出现突发事件的准备。
四、树牢责任,强化监督落实。指派专人查看监控视频,监督看守所值班民警监管工作开展、办公场所、监室消杀和在押人员遵守监管秩序情况,建立问题台账,及时反馈并督促整改。落实隔离提讯要求,督促看守所及时将两件审讯室进行物理隔离,确保疫情期间正常的办案需求。畅通诉求通道,对在押人员的约见及时通过视频等方式进行,维护好在押人员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