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野生动物的保护,不仅要惩治滥捕滥食违法犯罪行为,更要采取综合性手段,为野生动物繁衍生息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3月16日下午,浦口区人民检察院的公益诉讼办案组干警再次来到星甸街道石桥社区,发现此前曾发生交通事故致野生动物死亡的桥百线路段新增了2块野生动物保护警示牌。
事情要从半个月前说起。今年2月下旬,浦口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组收到了来自区公安分局石桥派出所移送的公益诉讼调查线索:在星甸街道石桥社区桥百线路段,发生了一起野生河麂被过往车辆撞击致死的交通事故。
河麂,俗名獐子,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收到该线索后,魏曼副检察长随即带领公益诉讼办案组干警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调查工作,走访石桥派出所了解情况,前往事故现场拍照固定证据,并多次联合交通安全、农业农村等部门,详细调查附近交通状况、野生动物活动等情况。
“事故发生路段附近水源充沛,灌木丛生,是野生动物生存繁衍的理想场所。”在事故现场,办案人员详细查看了周边的环境。“随着近年来生态环境保护力度的加大,野生动物时常出没于此,但该路段未设置相关野生动物保护的警示标志。”石桥派出所王吉涛所长介绍。
由于该路段是附近村民日常出入必经之路,车流量也较大,尽管村口设有限速标志,但依然不能阻挡过往车辆的快速通行,在缺少野生动物出没提醒标志的情况下,容易发生过往车辆与野生动物碰撞的交通事故。
为保护辖区生态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3月9日,浦口区检察院向相关责任单位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积极履行职责,在浦口区星甸街道石桥社区桥百线路段设置野生动物保护的警示标志,以减少过往车辆对野生动物的伤害。
收到检察建议后,责任单位迅速召集相关负责人对现场查勘核实,并积极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3月16日,事故路段已设置野生动物保护的警示标志,提醒驾驶员小心避让、减速慢行。
乡村道路上新增的2块警示牌,只是浦口区检察院助推野生动物保护的一个缩影。下一步,浦口区检察院将立足检察工作综合履职,围绕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提升人民群众保护意识等多方面入手,营造人人助力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