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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泰安泰山:劳务代偿让"破坏者"变身"守护者"
2023-05-22 13:48:00  来源:正义网

  正义网泰安5月18日电(记者郭树合 通讯员孟宁 张金雪)“被告人王某犯故意损毁文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2000元;被告人赵某犯故意损毁文物罪,单处罚金1500元……本判决生效之日起被告人王某二年内完成公益劳动2672小时,被告人赵某于六个月内完成公益劳动151小时……”法庭上,70岁的被告人王某和55岁的被告人赵某听到判决后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2023年5月8日,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检察院提起的泰安市首例故意损毁文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获泰山区法院判决支持,判令两被告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赔礼道歉,赔偿生态环境服务功能损失7万余元。该院向法庭提出的以公益劳务代偿方式履行赔偿义务的建议,也一并被采纳,由两名被告人经常居住地的巨野县检察院进行监督。

  泰山,五岳之首,是第一批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也是中国第一个世界文化与自然双遗产。其中泰山石刻、碑刻题名之多冠居中国名山之首,具有很高的艺术和史料价值。2021年7月18日,迷信的王某和赵某听说在古代石碑上写字就能给自己改运,从巨野来到泰山景区用红色记号笔在“天下奇观”碑刻、“天階”牌坊、“孔子登临处”牌坊、“青未了”石刻等山东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多处涂写。

  案件移送到泰山区检察院后,承办检察官进行了仔细审查:“二人违反文物保护、泰山风景名胜区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风景区内用红色油性笔乱写乱画,损害了文物古迹的生态服务价值,破坏了泰山风景名胜区的人文生态环境,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除应承担刑事责任外,还应当依法承担生态环境功能损失费用。”

  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检察官了解到王某和赵某文化程度较低,均系巨野县农村务农人员,经实地调查,家庭经济条件较为困难,没有能力支付高额的赔偿费用。为避免二人因案致贫,检察官在公开开庭审理中向法庭提出可以用劳务代偿方式履行赔偿义务。为保证生态环境公益损害赔偿责任落地落实,泰山区检察院检察长赵平原带领承办检察官专门赴巨野县,与当地检察院就公益诉讼检察劳务代偿跨区域协作进行交流座谈。座谈会上,两家检察院共同会签了《关于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劳务代偿跨区域协作的意见》,推动构建公益诉讼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建共赢的工作格局。

  “我们与巨野县检察院的跨区域协作,使赔偿能力有限的义务人能够在‘家门口’提供公益劳动,既解决了执行难题,也彰显了司法温度,是一种‘双赢’的司法实践,实现了社会效果、法治效果和生态效果的有机统一。”赵平原说道。

  编辑:丁浩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