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讯(通讯员胡芝丹)“工资到账了,我们终于可以安心过年了。”近日,江西省鹰潭市余江区检察院检察官在对吴某某等36名员工被拖欠工资一案进行电话回访时,员工代表吴某某激动地说。
2023年11月底,吴某某等30余人来到余江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反映,余江区某健身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健身公司)拖欠其工资,他们多次讨要都被拒绝。
该院接到线索后立即开展调查。经查,吴某某等人在某健身公司从事销售、教练等工作,后该公司因经营不善,从2023年7月开始,陆续拖欠吴某某等人工资,也未及时与员工结算工资。该院遂依据与区人社局建立的根治欠薪衔接机制,联合区人社局督促某健身公司核实拖欠员工工资情况,促使该公司出具拖欠工资清单,确认拖欠吴某某等36名员工工资共计17万余元,区人社局遂责令某健身公司尽快支付工资。
某健身公司收到《责令支付处理决定书》后,逾期未支付工资。为查清该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原因,该院实地走访该公司,询问法定代表人程某某及公司员工,发现该公司因经济纠纷导致其对公账户及程某某个人账户均被法院冻结,无财产可支付员工工资。为妥善解决欠薪纠纷,该院联合区法院、人社局共同向程某某释法说理,阐明经济纠纷、账户冻结等不是拒不支付工资的理由,建议其尽快筹钱支付员工工资。程某某承诺协调公司场地出租方退回20万元押金用于支付工资,但迟迟未履行承诺。
为尽快帮员工拿回血汗钱,该院联合区人社局、法院组织程某某与吴某某等农民工代表先行进行调解,向程某某阐述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法律后果同时,努力化解双方矛盾,最终促使程某某与员工签订分期支付工资协议。程某某筹集资金10万元当场支付36名员工首期工资,并承诺剩余工资按照协议如期支付到员工银行账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