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娃娃鱼都搬走了,我们接下来将推进旅游规划方案,打造海孔洞军事航空博物馆……”近日,重庆市綦江区检察院检察官对一起全国文物单位保护案开展公益诉讼回访工作,认真聆听文旅局工作人员讲述着未来的发展规划。
海孔洞,位于万盛经开区丛林镇海孔村,前身是原国民政府航空委员会第二飞机制造厂所在地。抗战时期,工程师们在洞中制造出中国第一架军用运输机;三线建设时期,晋林机械厂从山西太原搬迁至海孔洞,在洞中生产大口径榴弹炮;2013年,海孔洞被列入全国第七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019年6月,綦江区检察院检察官在开展公益诉讼巡查时,从当地村民口中得知了“海孔洞被A公司用来养娃娃鱼”的线索,随即开展调查。实地探访中,检察官看到海孔洞的洞口石块有松动的迹象,风化十分严重,存在高空落石和塌方隐患,而洞内的原始建筑均有不同程度的损坏、改建和增建,洞深处还养殖着许多娃娃鱼。“海孔洞在抗战时期、三线建设时期都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历史价值弥足珍贵。”该院检察官傅芝秋在深入了解相关资料后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2019年7月29日,綦江区检察院向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采取措施制止A公司违法行为,并启动对海孔洞的修缮管理工作。
然而,事情的进展并不顺利。“我们与当地镇政府早就计划对海孔洞进行全面修缮,可是阻力很大。”收到检察建议后,文旅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与检察官取得联系,话语中透露着无奈。“阻力到底是什么?为何有修缮计划却无法开展?”检察官经过调查了解到,早在2009年6月,A公司便租赁了海孔洞的前洞、后洞及前洞口房屋用于娃娃鱼养殖。按照租赁协议,约定该场地若有其他发展需要,A公司须在2个月内无条件搬迁。2015年,该镇政府向A公司发出《解除租赁合同告知书》,但A公司收到后拒绝返还租赁场地。
2015年7月25日,该镇政府向綦江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019年10月23日,綦江区法院作出判决,要求A公司在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搬离。A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重庆市第五中级法院提起上诉。2020年1月17日,重庆市第五中级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面对判决结果,A公司负责人仍拒绝搬迁。
为促成问题解决,傅芝秋多次联系A公司负责人进行沟通,耐心细致地释法说理,听取他的诉求。“检察官,这些年我们投入巨额资金从事娃娃鱼养殖和科研工作。海孔洞内水质清澈、温度适宜,最适合娃娃鱼生长。如果搬迁的话,我们也没有合适的地点养殖。”在检察官的努力下,A公司负责人道出了不愿搬迁的理由。
此后,綦江区检察院与区法院、镇政府多次召开专题工作会议,邀请专家进行评估,最终找到了一处合适养殖娃娃鱼的专业养殖场并制定了完善的搬迁方案,矛盾化解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与此同时,区文旅局还成立了工作专班,并申请了专项保护资金,聘请专业测绘公司对海孔洞制定了专业的修复计划。
2023年12月,A公司搬迁工作顺利启动。在5名市人大代表的见证下,专业人员对300余条娃娃鱼分别进行称重、装箱,安全地从海孔洞内移出送往专业养殖场寄养,同时顺利拆除了洞内的违规建筑。
至此,这场历经4年的娃娃鱼“搬家”之路圆满画上了句号。
“检察机关与行政部门双向发力,不仅促成了社会矛盾的实质性化解,也实现了对全国文物保护单位的有效保护。”重庆市人大代表、华绿生物有限公司行政经理李正刚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