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案件,一万元欠款,一名男子选择了“不走寻常路”的偿还方式:用一毛硬币和零散纸币凑数。今年3月,这起执行案件引发了网络关注,后续怎么样了呢?7月12日,封面新闻记者从成都龙泉驿区人民法院了解到,男子因消极对抗执行,被罚款2000元。(据7月13日封面新闻报道)
看了这则新闻,很多人表示,硬币和零散纸币也是合法流通的货币,为什么要处罚还款人?对此表示不理解。
法官解释,本案中被执行人万某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法律义务,拿大量一毛硬币执行,有故意妨碍执行、恶意履行的行为,不仅严重影响了法院工作,还浪费了大量的司法资源和公共资源。说白了,不是钱本身的问题,而是万某某的态度有问题,他在用这种方式来消极对抗法律义务,从而遭到处罚。在此前,就发生过被执行人故意兑换硬币来还款,最终被依法处罚的案例。
又有人说,如果万某某是做小生意的,确实有这些零散货币呢?处罚万某某当然需要证据,并不仅是因为他用零散货币支付就认为是消极对抗法律义务。如果万某某能合理解释货币来源,主动向司法机关和对方说明情况,愿意承担清点的成本费用,经银行清点后交给对方,那就无可厚非。
然而,报道中明确表示,万某某对其使用大量硬币支付案款的行为没有合理解释。就是说,不排除他是从各处搜集而来,想借此表达不满情绪或者泄愤。据了解,事后万某某积极还清剩余款项,且已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他及时认错是对的。
2021年,广西北海一名男性被执行人拎着4大袋硬币还款,结果被法院认定“消极对抗法律义务”遭处罚5万元。报道中称,被执行人叶某某曾告诉一名员工:“明天去兑成硬币,给他们送过去。”收款方拒收后,他们也不主动还款,最后被法院处罚。
大量使用零散货币恶意支付执行款,收款方一时没法核对金额,还有的收款方表示“搬不动”,结果往往是对方拒收,双方矛盾激化,司法资源被浪费。
还款应该使用正常的付款渠道和方式,钱款清晰无误双方才会少些纠纷。据报道,执行团队审辅人员与银行工作人员共10余人进行清点,经过接近3个小时的清点,共计兑换纸币8489元,但仍有1400余元硬币未能兑换(其中较多存在污损)。这么高的成本,让收款方来承担,金额不就打折了吗?另外金额也不对,这显然不合情理。
使用零散货币支付执行款项的事件时有发生,对这种行为不能姑息迁就。此前还有媒体报道,江苏无锡的小伙子章林翔通过劳动仲裁获取75000元的工伤赔偿金,其中有64000元是重达900斤的硬币。这合理吗?万某某被罚是一种警示,不要以为还的是合法货币就能理直气壮,处心积虑的算计只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