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讯(记者 周晶晶 通讯员代琪 袁媛)“当事人小胡已经从外地赶回来了,昨天在咱们街道接受了对他个人的相关调查,也听取了关于他的罚款决定。”近日,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某街道办事处向辖区检察机关反馈了检察建议书的落实情况。
2023年元旦假期,小胡、小张、小汪三人相约小聚。聚会期间,小张提及从一位货车司机处获得一把“猎枪”,并提议捕些 “山珍海味” 来享用。三人一拍即合,由小汪驾车载着小胡、小张来到东西湖某街道办事处奶牛场附近。小张使用自带的气枪和铅弹射击,随后小胡和小汪下车捡拾被击中的野鸟。他们的行为引起了周围人的警觉。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后迅速出警,将三人抓获归案。
2023年5月30日,该案被移送至武汉市东西湖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该院认为小胡等三人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的量刑情节,且均为初犯,遂依法对三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虽然免除了刑事责任,但我们认为应当对这三人予以行政处罚。”随后,该案被移送至行政检察部门审查办理。
经查,三人以食用为目的,在禁猎区使用自带的气枪和铅弹非法狩猎鸟类,违反了野生动物保护法相关规定。对该行为既要由相关部门对非法猎捕的行为进行处罚,同时,未取得持枪证持枪猎捕野生动物、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还应当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2023年11月21日,东西湖区检察院向辖区某街道办事处制发检察建议书,要求该街道对小胡等三人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行为予以行政处罚。同日,向武汉市公安局东西湖区分局发出检察建议书,要求该分局对小张未取得持枪证持枪猎捕野生动物的行为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2023年12月4日,武汉市公安局东西湖区分局对张某某未取得持枪证持枪猎捕野生动物的行为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然而,街道办事处在超过两个月办理期限后,仍未回复办理情况和办理结果。针对怠于履职的情形,东西湖区检察院一方面对该街道办事处进行跟踪督促,建议其依法办理反向衔接案件,另一方面,积极沟通协调,凝聚解决问题的合力。
原来,胡某在结案后去了外地,街道多次打电话给本人均未接听。于是,东西湖区检察院与公安机关联系,协调公安机关积极配合街道办事处。通过公安机关和居住地社区的协助,该街道办事处联系上了小胡,并对其进行充分的释法说理,最终促使其态度转变,从外地返汉后主动配合调查。
2024年7月25日,该街道对小胡等三人作出罚款84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