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讯(通讯员黄从余 林昕韵)“感谢检察机关帮助我们,如果没有你们,这段时间我们都不知道怎么熬......”被救助人叶某儿子对检察官表示感谢。近日,在一起追索赔偿款的控申案件中,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区检察院检察官发现司法救助案件线索,主动为当事人叶某申请司法救助,并提请漳州市检察院联合救助。
叶某(女)是一起交通肇事案的被害人,重伤二级,重型颅脑损伤,目前处于持续性植物生存状态,被评定为一级伤残。叶某一家仅医疗费已花费了30多万元,且治疗费用仍在不断支出中。为向对方当事人追索赔偿款,叶某儿子走进了长泰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大厅。
该院检察官得知情况后,主动启动司法救助程序。检察官了解到,对方当事人为低保户,全家仅靠其丈夫打零工维持生活,无赔偿能力。而叶某儿子为照顾昏迷在床的七旬母亲,无法外出打工,叶某丈夫已年近八旬,孙子在上学,全家仅靠儿媳经营小吃店维持生活所需,生活困难。
经审查后,该院决定对叶某进行司法救助,并同步提请漳州市检察院联合救助,最终两级检察院决定对叶某联合发放司法救助金,纾解了叶某一家急迫的经济困难。同时,根据信息共享机制,向区妇联移送救助线索,区妇联及时走访叶某家庭,对其进行慰问帮扶,打造协作联动的多元综合救助新模式。
据悉,该院将国家司法救助作为全面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内外联动、多措并举,力争做到对进入检察环节的、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应救尽救,及时救助,帮助涉案困难群众及其家庭纾解生活困难,摆脱生活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