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
一、案件受理、办理等情况
1、审查逮捕案件办理
4月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5件19人,同比分别下降25.00%、40.62%。办结18件24人,同比分别下降18.18%、31.43%,其中批捕15件17人,不捕3件7人。
涉及罪名较多的为盗窃罪,为5件5人。
1至4月受理审查逮捕案件49件65人,件数和人数同比分别下降35.53%、54.55%。
2、审查起诉案件办理
4月受理刑事审查起诉案件48件61人,同比分别下降15.79%、49.17%。审结64件93人,同比分别下降34.02%、29.01%。其中起诉各类犯罪56件82人,同比分别下降35.63%、29.91%。不起诉7件10人,同比分别下降22.22%、23.08%,其中法定不起诉2人、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7人,证据不足不起诉1人。退查2件2人,其中一次退查1件1人,二次退查1件1人,重报2件10人。涉及罪名较多的为诈骗罪3件7人,盗窃罪4件4人。
1至4月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85件265人,件数和人数同比分别下降33.93%、51.91%。
2021年6月
一、案件受理、办理等情况
1、审查逮捕案件办理
6月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9件16人,同比分别下降66.67%、82.42%。办结8件14人,同比分别下降73.33%、85.11%,其中批捕6件10人,不捕2件4人。
1至6月受理审查逮捕案件69件98人,件数和人数同比分别下降39.47%、60.32%。
2、审查起诉案件办理
6月受理刑事审查起诉案件63件76人,同比分别下降27.59%、33.91%。审结52件75人,同比分别下降53.15%、52.23%。其中起诉各类犯罪41件59人,同比分别下降60.95%、59.03%。不起诉11件16人,同比分别上升120.00%、33.33%,其中法定不起诉1人,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10人,证据不足不起诉5人。退查1件3人,退查率为3.12%,同比减少9.97个百分点(退查率=一次退查人数/同期受理审查起诉人数)。
涉及罪名较多的为危险驾驶罪25件25人,盗窃罪14件16人。
1至6月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97件407人,件数和人数同比分别下降31.09%、4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