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审查逮捕工作
2022年7-9月,本院共受理各类审查逮捕案件33件47人,同比分别上升106.25%、上升123.81%。
共审结审查逮捕案件38件59人,同比上升90.00%、上升118.52%。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29件36人,同比分别上升61.11%、上升50.00%。不批捕9件23人,其中不构成犯罪不捕1人,证据不足不捕18人,无社会危险性不捕4人。
2、审查起诉工作
2022年7-9月,共受理各类审查起诉案件186件296人,同比上升35.77%、上升64.44%。
审结各类审查起诉案件202件311人,同比上升112.63%、上升177.68%。共起诉各类犯罪152件235人,同比上升111.11%、上升170.11%,同比减少2.77个百分点。审结不起诉45件70人,同比上升114.29%、上升218.18%,不起诉率为22.95%,同比增加2.77个百分点,法定不起诉1人、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62人(含刑事和解人)、证据不足不起诉7人。
共退回补充侦查6件28人,重报4件20人。其中一次退回补充侦查6件28人,一次重报3件19人,二次重报1件1人。退查率为9.46%,同比增加5.57个百分点。
判决生效各类刑事犯罪案件114件151人,同比上升28.09%、上升8.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