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刑衔接”又叫“两法衔接”,是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的简称,包括行政执法机关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正向衔接和司法机关向行政执法机关移送行政处罚案件的反向衔接,是检察机关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衔接配合,共同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内容。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部署,落实好“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基本价值追求,2023年7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的意见》,明确由行政检察部门牵头负责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并统筹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
日前,浦口区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落实“行刑反向衔接”机制,就一起相对不起诉案件中应当对被不起诉人作出行政处罚的事项向行政机关制发了建议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的检察意见。行政机关作出罚款的处罚后,检察机关发现行政处罚决定书未对当事人的违法所得作出处理,检察机关进行督促后,行政机关仍未没收违法所得,检察机关遂跟进监督,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同时排查类似情况。
近期,行政机关回复排查出另外2件类似情形,检察机关的跟进监督在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的同时,促进解决了公安机关针对不起诉案件涉案违法所得长期积压得不到处理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