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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口区检察院:托熟人找关系 他等来的竟是法院传票
2024-08-29 09:48:00  来源: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检察院

  遇到交通事故不知所措,有“中间人”主动帮忙找关系,他是好心还是别有用心?

  近期,浦口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涉交通事故的诈骗案中,当事人就是因为轻信所谓的“中间人”,不仅问题没解决,反而遭受了财产损失和其他困扰。

  2021年8月,钱某经过某路段时逆行闯红灯,撞击到正在骑电动车的陈某。事故发生后,钱某立即离开现场。幸运的是,路人及时报警,陈某被送往医院救治。经检查,陈某右胫骨平台粉碎性骨折,需要住院治疗。待陈某出院后,钱某主动与其联系,声称愿意私下解决此事。陈某要求钱某支付两次的医疗费用共计9万元,并额外赔偿10万元。钱某当时口头表示同意,当场支付第一次的6万元医疗费用。但此后,当陈某再次联系钱某时,却发现自己的电话被钱某拉黑,再也无法联系上他。

  为什么钱某一开始主动提出私了,后来又转变态度,将陈某拉黑呢?

  原来经交警部门的调查,认定钱某在这起事故中负全部责任。钱某害怕被拘留,于是通过亲戚介绍找到“中间人”方某。方某声称可以帮助钱某处理后续事宜。2023年1月至3月期间,方某以帮助钱某协调处理交通事故为由,虚构了诸多理由,如打点关系、支付交通事故伤者二次手术治疗费用等,并且还伪造了相关的“交通事故处理协议”,以此向钱某多次索要钱款,致使钱某误以为该交通事故已经处理完毕。

  2023年6月,钱某收到法院传票,要求给付医疗费用和赔偿费用,他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事实上,陈某并没有签署相关协议,也没有收到任何赔偿。

  2023年11月,该案被移送至浦口区检察院审查起诉。面对检察官的讯问,方某供认不讳,承认以虚假理由骗取钱某共计94000元人民币,并将这些钱用于个人日常消费。

  2024年1月,浦口区检察院依法对该案提起公诉。法院经过审理,认定方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方某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编辑:丁浩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