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15日,河北省广平县检察院受理了一起特殊的刑事案件,我是该案的承办人。通过阅卷了解到,这是一起交通肇事案。一家四口在一辆车上,因父亲违规驾驶致其妻子和女儿死亡,儿子受伤住院。因为涉案人员是一家人,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所以我决定更深入细致地了解该案。
30岁的强子是一名货车司机,但是由于工作繁忙,强子陪妻子和孩子的时间很少,“一想到他们,我就有使不完的劲儿,我想给他们更好的生活。”
2018年8月18日星期五,强子需要加班送货,他8岁的女儿说“爸爸已经好长时间没有陪我们过周末了,我想要跟爸爸在一起”。抵不住女儿的请求,强子答应了。他还怕女儿和儿子在车上无聊,专门去超市买了零食和玩具。当天下午,他驾驶着自己的重型货车,满心欢喜地拉着妻子儿女一起送货,还想着把货送到了,可以带着孩子们在市里玩一天。
凌晨一点多,他们走的309国道上不时有较大车辆开过。当时在他们车前面的是一辆红色的重型半挂车。这时,红色的重型半挂车降低行驶速度,但是由于该车厢尾部反光标示被车厢覆盖篷布遮挡,夜间失去反光警示作用,强子未注意到前方司机减速,对前方情况观察不详,且未保持安全距离,追尾撞上了该重型半挂车。在强大的撞击力下,其妻子和女儿当场死亡。“如果时光能倒流,那一天我宁愿少挣一些钱,我宁愿用我的命换我女儿媳妇的命……”在该起事故中强子负主要责任,他的懊悔之情溢于言表。
作为承办人的我身处基层,经常与村里老百姓打交道,我清楚一个人撞死了自己的妻子和女儿,是多么痛的经历。而且其6岁的儿子还在医院接受治疗,一夜之间一个家庭遭受如此大的变故,大人尚难以承受,何况6岁小儿?此时正是他需要父亲关爱的时候,若简单机械地将强子起诉处理,对其家庭和孩子来说都不是最佳选择。且强子在该案中系过失犯罪,已得到被害者家属的谅解。随后,我将该案相关情况提交检委会,经研究,检委会决定对强子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宣布不起诉那一刻,我心里五味杂陈。这辈子我都会在良心上谴责自己,但是感谢检察官们设身处地为我们考虑,在法律上对我从轻处罚,让我这个家不至于雪上加霜。我的儿子没了母亲,感谢你们给我承担父亲责任的机会,让我儿子还有爸爸,还有个家……”7月29日,我向强子宣布完不起诉决定那一刻,他没再压抑自己内心的悲痛,潸然泪下。
法律是严肃的,但也是充满人情的,在一些必要的时候,法律的人情能温暖很多原本已经受伤的心灵。本案的强子即是如此,起诉与不起诉,对他、对他6岁的儿子,带来的是完全不一样的结果。我们希望强子能够走出阴影承担起自己作为父亲的责任,我们希望在办案中传递司法温度,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的庄严和温暖。
(口述人单位:河北省广平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