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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呼伦贝尔海拉尔:公益诉讼监督取消“生鲜灯”
2024-01-26 15:28:00  来源:正义网

  正义网讯(通讯员王谦)1月18日,针对食品中商户用生鲜灯照明食品,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检察院开展回头看,发现个体商户和超市食品专区“生鲜灯”已整改成普通灯。

  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明确规定食用农产品销售者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办法》正式施行后,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再使用“生鲜灯”将属于违法行为。

  为认真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监督落实《办法》,保护消费者权益,从2023年12月份,海拉尔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检察人员对超市、个体商贩进行走访,发现某某肉店、某某某大型超市违法使用“生鲜灯”照明设施,于2024年1月2日进行立案,与市场监督管理局沟通磋商,对监管职责及违法事实予以确认。该院认为,“生鲜灯”通过调整灯光颜色为在售食品“美颜”,消费者容易被食品的“美丽外表”误导,购买不到新鲜的食品,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对保障生鲜食用农产品质量,规范销售者诚信经营,加强对食用农产品经营活动监督管理,对违法使用“生鲜灯”照明设施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采取有效措施堵塞监管漏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编辑:丁浩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