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讯(通讯员李博林 于永赫) “感谢检察机关能给孩子这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们平时忙于工作,疏于对孩子的管教, 对孩子的动态缺少关注,这份督促监护令让我们认识到教导孩子遵纪守法、健康成长至关重要......”近日,在内蒙古自治区开鲁县检察院举行的一场不起诉宣布教育仪式上,未成年人小天(化名)的监护人连声道谢。
据了解,2023年11月,16周岁的小天与朋友小北(化名)在街上闲逛,二人因身上没钱临时起意“搞点钱花”,随后二人一边走一边拉拽路边停放车辆的车门,在某宾馆停车场拉开一辆轿车的车门,并在车内翻找到3300元现金后扬长而去。当天晚上二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小北因未达刑事责任年龄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小天被公安机关以涉嫌盗窃罪向该院移送审查起诉。
经审查,小天犯罪时系未成年人,案发后其家长主动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并获得被害人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结合社会调查,检察院依法对小天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同时,邀请其辩护人、法定代理人参加不起诉宣布教育仪式,检察官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并与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分别对其进行了训诫教育,引导其对行为违法性、社会危害性进行深刻的反思。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堂课,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长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唤醒缺位的家庭监护,给失职监护人戴上“紧箍咒”是帮助迷途少年返航的当务之急。宣告仪式后,未检检察官向小天的父亲送达督促监护令,责令其深刻反思,切实履行好监护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