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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浦口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书
2017-11-14 14:41:00  来源:浦口区人民检察院

  关于区检察院2017年上半年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书 

  区人民检察院: 

  浦口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检察院检察长王珍祥同志作的关于2017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今年以来,区检察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研究制定《服务保障浦口“双创高地、智慧新城”建设实施意见》,开展“富民检察行动”,始终保持惩治犯罪高压态势,有力维护了社会安全稳定;忠实履行检察职能,有效惩预职务犯罪,不断强化法律监督,确保法律得到了正确有效的实施;稳步推进司法改革,精简内设机构,实行人员分类管理,深入落实公益诉讼、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改革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会议指出,虽然区检察院上半年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服务发展举措有待创新,研究和解决浦口区前瞻性社会治理问题还不够深入,依法履职中开拓创新、探索实践的成效不够明显。二是公益诉讼改革力度有待加大,特别是在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领域,社会影响力和实际效果还不够明显。三是检察队伍建设有待强化,“案多人少”的矛盾较为突出,办理金融证券、知识产权、生态环境、信息网络等新型案件专业人才比较缺乏。 

  常委会组成人员就做好下一步区检察院工作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是强化使命担当,保障经济社会发展。要进一步找准服务发展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主动担当作为,把服务创业创新、富民增收等重点工作举措落到实处。要加大对项目建设、征地拆迁、263专项行动等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构建不敢腐的惩戒机制。要狠抓预防职务犯罪专项活动,对重点工程、重大项目、民生资金发放等领域提前介入,有针对性的开展警示教育,构建不易腐的防范机制。要积极践行司法为民,严厉打击非法集资、传销、电信网络诈骗等涉众型犯罪,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是加强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坚持检察机关宪法定位,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和公正司法理念,加强对司法部门侦查活动、审判活动、执行活动的全过程监督,有效维护司法公正。要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强化证据裁判意识,对所办每起案件高度负责,确保能够经得起法律和时间的检验。要加大控申检察工作力度,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通过释法说理、引访入诉等手段,主动化解和稳控信访矛盾,促进全区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三是优化体制机制,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要扎实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进一步健全以员额检察官为核心的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完善考核办法,提升工作效率。要结合当前开展的263专项行动,加大公益诉讼改革推进力度,把握好线索收集、调查取证、诉前程序、庭审应对等重点环节的法律监督,妥善处理好与审判机关、行政机关、适格主体的关系,保障公共利益。要深入推进刑事诉讼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两法衔接”等改革实践,确保取得实效。要加强司法案件的研究,增强工作的前瞻性,提升打击新型犯罪行为的能力和水平。 

  四是加强自身建设,夯实检察事业基础。要加强检察干部队伍建设,加快建立人才引进、培养的长效机制,定期开展司法办案理论、政策研究和实务能力培训,实现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双提升”。要继续坚持“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工作标准和目标定位,完善工作制度,强化基础管理,主动适应检察工作新形势新要求。要加强检察院现代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狠抓科技强侦、智慧强检,充分运用新思维新技术新方法破解难题、补齐短板。 

  以上审议意见请区检察院按照监督法和《南京市浦口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审议意见书的办法》的有关规定,认真研究处理,研究处理情况征求区人大法制委员会意见后,于两个月内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书面报告。

  编辑:丁浩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