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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人常审〔2019〕5号关于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书
2019-12-20 17:43:00  来源: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检察院

  区人民检察院:

  浦口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区检察院坚持把公益诉讼工作作为服务发展大局、保障公共利益的一项重要举措,依法履职、主动作为,在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公益诉讼工作绩效在全市基层院名列前茅,实现了公益诉讼工作的良好开局。

  会议指出,当前全区公益诉讼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需要引起重视:一是工作保障力度不够大,信息化办案技术支持保障不够,相关配套机制尚不健全,工作专业化、智能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工作合力尚未全面形成,与行政机关、审判机关的沟通协作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社会公众参与不够充分。三是案件办理成效深度挖掘不足。对行政诉前检察建议是否整改到位缺乏有效监督,公益诉讼判决结果的监督主体不明晰、规范性不强,对于如何通过办理一案带动一类问题集中解决的探索不深。

  常委会组成人员就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要强化大局意识,进一步找准工作重心。要紧扣推进高质量发展、打好三大攻坚战以及建设创新名城、打造“江北明珠”等目标要求,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重点关注生态环境保护和水污染防治领域,密切跟踪国有财产保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中的监管问题,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消费者合法权益、个人信息安全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探索力度,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二要加强工作研究,进一步破解发展难题。要定期向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报告公益诉讼工作,主动争取工作支持。要聚焦公益保护职能,深入研究和把握上级政策文件,结合区情实际制定出台支持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构建各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加快建立与高校、专业机构之间的协作机制,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进行“会诊”,积极破解线索搜集、调查取证、司法鉴定等难题。

  三要落实工作保障,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要主动适应司法改革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加大公益诉讼工作人、财、物保障,提高办案的信息化、专业化水平。要坚持以案说法,加大对公益诉讼制度内涵、价值及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凝聚公益保护共识。要加大案件信息依法公开力度,畅通案件举报渠道,提高社会公众知晓率、参与度和满意度,引导广大群众共同维护好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四要积极探索创新,进一步巩固改革成效。要在加强结果跟踪监督、巩固监督工作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办案理念,强化成果运用,将办案与促进行业整治、区域治理有机结合,深入分析案件发生的监管漏洞和制度机制成因,提出对策建议,督促对相关问题进行综合整治,做到办理一起案件、发现解决一类问题。要坚持把法律规范和纪律约束结合起来,通过“对事的管理”规范“对人的管理”,实现长效监督,不断放大公益诉讼工作社会效应。

  以上审议意见请区人民检察院按照监督法和《南京市浦口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审议意见书的办法》的有关规定,认真研究处理,研究处理情况征求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意见后,于两个月内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书面报告。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5月29日

  编辑:丁浩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