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季度,浦口区人民检察院共受理各类审查逮捕案件130件196人,同比分别上升17.12%、上升2.62%;审结各类审查逮捕案件122件187人,同比上升3.39%、下降28.90%。受理各类审查起诉案件255件464人,同比上升35.64%、上升26.78%;审结各类审查起诉案件201件305人,同比上升36.73%、上升36.16%。提起公诉192件292人,同比上升35.21%、上升35.81%;不起诉9件13人,其中法定不起诉1人、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7人(含刑事和解人)、证据不足不起诉5人、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1人。出席庭前会议1件,出席法庭264件(其中普通程序62件,简易程序92件,速裁程序110件),共对422人提出量刑建议,法院采纳量刑建议416人。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件2人,经审查后批准逮捕1件1人,不批准逮捕1件1人;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8件14人,经审查后起诉2人。对犯罪嫌疑人羁押必要性情况依职权进行初审10人,依申请初审32人;初审后决定立案26人。立案审查后提出建议10人,获得采纳10人。
浦口区人民检察院 2019年第一季度办案数据公开
2019-12-23 17:31:00 来源: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丁浩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