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季度,浦口区人民检察院共受理各类审查逮捕案件160件302人,同比分别上升11.11%、下降5.33%;审结各类审查逮捕案件153件293人,同比上升12.50%、下降4.87%。受理各类审查起诉案件305件458人,同比下降10.82%、下降8.03%;审结各类审查起诉案件332件494人,同比下降9.29%、下降7.14%。共起诉各类犯罪301件446人,同比下降11.99%、下降9.53%;不起诉起诉30件47人,同比上升30.43%%、上升23.68%%;不起诉率(按人数)为9.53%,同比增加2.38个百分点。其中法定不起诉10人、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24人(含刑事和解人)、证据不足不起诉13人、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9人。出席法庭294件(其中普通程序34件,简易程序104件,速裁程序156件),检察机关共对425人提出量刑建议,法院采纳量刑建议402人。共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件3人。经审查后起诉4人;不起诉1人.对犯罪嫌疑人羁押必要性情况依职权进行初审35人,依申请初审58人;初审后决定立案53人。立案审查后提出建议50人,获得采纳43人。
浦口区人民检察院 2019年第四季度办案数据公开
2020-04-09 17:10:00 来源: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丁浩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