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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检察院对黄灏、黄腾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公告
2019-12-09 17:31:00  来源: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检察院

  本院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黄灏、黄腾存在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致使生态环境遭受破坏的行为,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机关和有关组织自愿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请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书面反馈本院,逾期本院将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联系人:李昱霖;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大桥北路5-8号;邮政编码:210031;联系电话:18913360936;特此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检察院

  2019年6月18日

  编辑:丁浩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