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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口区检察院:检察战“疫” | 一份来自被告人的神秘包裹
2020-03-02 09:15:00  来源: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检察院

  企业陆续复工,快递小哥们的业务也繁忙了起来。2月26日,浦口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杨晴收到了一份神秘的包裹,打开外包装一看,竟是150只KN94口罩!

    

  “嚯!这么稀缺的物资!会是谁寄的呢?”几经辗转,杨晴才找到真正寄件人——已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正取保候审在家的被告人贾某。

  

  事情要从2年前说起,贾某及其妻子岳某是一对“北漂”夫妻,因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2018年12月浦口区检察院对其二人依法批准逮捕,承办此案的检察官正是杨晴。

  2019年5月起,先后到了两个孩子入托、入学的报名时间。由于贾某夫妻仅在北京取得了居住证,其子女作为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入学除了需要提供全家户口簿以外,还需要父母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实际住所居住证明、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证明等相关材料。

  夫妻二人被捕后,家中两个年幼的孩子由贾某年迈的父母照看,老人因文化程度低,无法按要求为孩子办理入学手续。此时该案已移交审查起诉,贾某的辩护律师向检察机关提起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

  贾某、岳某既是案件的主犯,又是刑期可能为七年以上的重刑犯,且系外地人。对这样的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在以往的办案经历中,承办检察官还没有遇到过这样的先例。

  然而两个孩子的入学困境,也让她看在眼里、急在心里。“父母犯罪理应受到法律的严惩,但孩子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也要得到保障。”

  接到申请后,检察官迅速开展了相关工作,一方面确认贾某在北京的暂住地,确保其具备被监管的条件;另一方面耐心细致地对贾某开展释法说理、教育感化,明确告知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确保对其取保候审不影响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

  经过全面客观地评估后,检察官认为对贾某取保候审不会影响诉讼的进行,符合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最终决定对贾某变更强制措施。贾某被取保候审后,顺利办理了两个孩子的入学手续。

  贾某在取保候审期间,能够遵守相关规定,定期汇报情况,并且随传随到。2019年11月,贾某等人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一案开庭审理,贾某也当庭表示认罪认罚。

  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后,贾某得知当前防护物资紧缺,多方找寻渠道购置了一批医用口罩,邮寄给了该案的承办检察官。2月28日,浦口区检察院将这150只由贾某捐赠的口罩,以及自行购置的1000只一次性医用口罩捐赠给了浦口区中医院,用于缓解当前防护用品紧缺的情况。

  刑罚的目的不在于惩戒,而在于教育和感化,使其不再犯罪。贾某捐赠口罩的行为,不仅是对其犯罪行为的真诚悔过,更是对检察机关在办案中传递的司法温度、司法善意的认可肯定。

  

  浦口区检察院将进一步积极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准确、及时、有效惩治犯罪,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编辑:丁浩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