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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口区检察院:精准量刑建议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口罩诈骗案当庭宣判!
2020-04-20 09:51:00  来源: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检察院

  3月24日下午

  浦口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俊出庭公诉一起适用速裁程序的虚假出售口罩诈骗案件,被告人陈某被当庭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为保证疫情防控期间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的第3天,王俊检察长在认真阅卷的基础上,赴南京市公安局江北新区分局沿江派出所,通过远程视频提讯系统对陈某进行讯问。

  讯问过程中,王俊检察长向陈某介绍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进行耐心讲解。在了解到陈某想要聘请律师的需求后,王俊检察长第一时间向其父转达了相关意见,由于其父不愿聘请律师,王俊检察长又主动告知其值班律师制度,表示可以向值班律师请求法律帮助。

  在办案人员的协助下,陈某通过市律协平台与值班律师进行远程会见,明晰了自己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后果。3月12日,办案人员再次通过远程视频进行提审,在前期多次释法说理的基础上,陈某最终自愿认罪认罚,认同检察机关作出的精准量刑建议,并签具了具结书。

  3月24日,浦口区检察院首次采用远程视频连线的方式出庭公诉,王俊检察长在江北新区分局沿江派出所进行“远程庭审”。

  在核实完犯罪嫌疑人陈某的身份后,王俊检察长宣读起诉书。起诉书指控,2月3日至6日期间,被告人陈某在没有口罩货源的情况下,谎称有口罩销售,先后在南京市江北新区、浦口区多个小区业主QQ群内发布相关信息,骗得16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17100元。

  由于提请逮捕前已将追回赃款和退赔钱款全部发还给被害人,该案追赃挽损工作已全部结束。法院判处陈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陈某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编辑:丁浩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