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看见路边左侧有个黄色的头盔,然后感觉车子颠了一下,就赶紧刹车。”沿浦洲路由东向西行驶的章某立即下车查看,“看见有一个人躺在我车底下,接着我就打了120和110。”
2019年12月的一天傍晚
南京市江北新区浦洲路上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被害人被后方同向行驶的小轿车碾压,当场死亡。除了距离轿车约5米的头盔,在事故现场的道路南侧还有一辆电动车翻到在地,旁边散落着碎片。
然而,此次交通事故的经过并非如此简单。根据监控录像显示,被害人乃是被前车刮擦倒地后,才被后车章某驾驶的小型轿车碾压。经排查,警方将该案嫌疑人锁定为文某。
当天傍晚,文某驾驶两轮普通摩托车沿浦洲路由东向西行驶,疏于观察,刮擦到前方同方向驾驶电动自行车的被害人,致使其摔倒。据文某供述,看到被害人被后车碾压后,他并未及时拨打110、120采取救助措施,保护案发现场,而是先将其自己驾驶的摩托车扶起来靠在路边。
“当时我看见那个车子把人压了,我就认为与我无关了,伤者去找压他的人就行了。”为了逃避责任,文某推车离开案发现场,在其女友再三询问情况时,仍隐瞒事故发生经过,直至公安机关将其抓获归案。
2020年3月,案件移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机关认为,文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的主要责任,且肇事后逃逸,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官说:“文某在驾驶摩托车的过程中,准备用手将头盔面罩放下来时,疏于观察,没有看见前方有人驾驶电动车,刮擦到被害人,致使其倒地后被车辆碾压,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因而负事故的主要责任。”
日前,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对文某依法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