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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口区检察院:他给检察长送来了锦旗
2020-04-20 10:31:00  来源: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检察院

  “感谢王俊检察长,感谢控申检察官,你们给老百姓办了实事,解决了我的难题!”4月1日上午,手捧锦旗的郁某来到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检察院,激动地对检察官说。

  江苏如皋的郁某第一次与浦口区检察院打交道,还要从2个月前说起。2020年1月15日,浦口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俊的办公桌上出现了一封来自江苏如皋的信件,寄信人正是郁某,他在信中控告某机关单位对其反映的问题久不回复,希望检察机关能够予以监督。

  收到来信后,王俊检察长当即作出批示,要求该院控告申诉部门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的工作要求,立即开展相关工作。在对郁某的信访事项进行仔细审查后,办案检察官认为该信访诉求现阶段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但郁某反映的某机关单位确实存在工作不规范之处。为了帮助郁某更好地解决问题,办案检察官多次联系该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进行沟通,指出其应依法对当事人给予回应。

  收信后的第4日,办案检察官在得到该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回复后,立即通过电话方式答复了郁某,并向他转达了相关工作情况:“您的来信已收悉,我们已向相关单位询问了情况,他们近期会给您邮寄书面回复材料。”

  2月26日,王俊检察长再次收到郁某的来信。郁某在信中表达了对检察机关的感谢之情,称已收到相关单位的书面回复,但其不认可该回复的内容,申请检察机关进行监督。

  王俊检察长再次对控告申诉部门作出批示。经审查,郁某此次提出的诉求符合检察机关受理条件,检察官随即向其邮寄了受理通知书。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查办理中。

  2019年以来,浦口区检察院坚决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的指示精神,共计办理群众来信202件,其中检察长批办45件,除无联系方式群众来信外,均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实体答复或进展答复。

  下一步,浦口区检察院将继续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切实做到信访事项“件件有去向、事事有回声”,以检察机关的司法温度和为民服务的工作情怀,进一步赢得老百姓的信任。

  编辑:丁浩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