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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口区检察院:快乐过暑假,安全不放假
2020-08-25 16:55:00  来源: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检察院

  为提高青少年夏季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浦口区检察院联合浦口区团区委、相关社会组织于8月6日、7日在浦口区市民中心、区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开展了“蒲公英号”法治校车暑期安全教育活动。

高空抛的不是垃圾,是炸弹!

  活动中,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张莉莉首先就交通安全向参加活动的青少年讲授法律法规,带领大家了解日常生活中乘车和步行的相关注意事项,重点介绍了近期在全国开展的“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并带领大家一起学习了交警指挥手势,现场互动让讲授妙趣横生。接着,检察官对暑期居家用电、用火、饮食安全做了风险提示,通过一起10岁男孩高空抛物致人死亡的案例,告诫大家此类行为的违法性和危害性。

性侵害不止发生在陌生人之间!

  随后,“蒲公英号”法治校车来到浦口区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这也是该中心今年6月在区检察院推动成立后的首次启用。在中心里,司法社工围绕预防未成年人性侵害这一主题,与大家共同讨论了男生、女生需要保护的隐私部位,进一步明确了“熟悉的人也可能对你性骚扰”、“身体的界限由我定,我说不行就不行”。此外,结合当前未成年人性侵害案件的特点,告诫青少年们在遭遇性侵害时应加强自我防护,主动寻求司法机关帮助。

这些职业只有男生才能做吗?

  在接下来的性别意识课程上,司法社工积极引导青少年们正确分辨“生理性别”和“社会性别”。通过卡通图片、趣味故事等形式,告诉大家女性也可以从事警察、消防员等职业,同样的,也有很多男性在从事护士、服装设计师等职业,鼓励大家打破刻板印象、消除性别偏见、减少性别歧视,拥有更加健全的性别意识和更加广泛的兴趣选择。

  “浦口区检察院多年来深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创立‘蒲公英号’法治校车品牌,自2017年起坚持在暑期为全区青少年开展安全自护教育,已形成“检、团、企、社”多元保护模式,为提升全区青少年法治思维和自护能力贡献了检察力量。”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张莉莉表示。

  暑期已至、“神兽出笼”,各种安全隐患随之而来,浦口区检察院提醒各位学生、家长,做到以下几点:

  交通安全

  1.不在车前跑,不在车后留,不在车边站,不在路上玩,远离大货车。

  2.“一盔一带”:电动车、摩托车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小汽车驾乘人员系好安全带,有儿童的车主要配备儿童安全座椅。

  戏水安全

  1.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在工地水坑、河边玩耍。

  2.同伴落水我不怕,立刻报警和求救;岸上伙伴莫惊慌,镇定自若找工具;搭救伙伴靠智慧,自身安全最重要。

  居家安全

  1.用电:不要乱动、乱接电线、灯头、插座等;不要在标有高压危险的地方玩耍。

  2.用火:小心安全使用煤气、液化气灶具等;发现火灾不要逞能上前扑火,及时报告大人或报警。

  3.饮食:饭前便后要洗手,防止传染病发生;购买有包装食品时注意商标、生产日期、保质期;不吃糜烂、变质瓜果,不暴饮暴食。

  4.精神:远离网吧,不登录、不查看不健康网站;不涉足营业性电子游戏室、台球厅、录像厅、歌舞厅等娱乐场所。

  编辑:丁浩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