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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三次调包高价球鞋骗取钱款,一名在校大学生被判刑
2019-01-24 10:19:00  来源:浦口区人民检察院

  近日,浦口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调包高价球鞋的诈骗案。犯罪嫌疑人王某是一名在宁的高校学生,其在购物网站上购买高价联名限量款球鞋,价格高达万元,并同时在网上购买同款式的仿冒鞋,定制防伪扣进行伪装。此后,其使用仿冒鞋向出售正品的商家进行退货以骗取退款,并将正品鞋放于网上进行再次售卖。通过这样的方式,王某诈骗商家三次,共骗取退款人民币3万余元。

  承办检察官了解到,王某在学校的表现一贯很好,更两次拿到过奖学金,是老师同学眼中的一名好学生。但自去年其父亲去世,家中仅剩母亲一人勉强维持生活,生活陷入困难。其为减轻家庭压力,一次偶然的机会,让他产生了调包高价球鞋骗取钱财的想法。在第一次成功得手后,他又连续作案两起,最终被公安机关抓获。经法院判决,其因犯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我国刑法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使对方陷入错误认识继而处分财产,数额较大的行为构成诈骗罪,而根据江苏省规定,诈骗人民币6000元即达到了入罪标准。依靠自己的“聪明才智”,王某神不知鬼不觉的骗取店家退款,不仅是道德上的不诚信,更触犯了法律。 

  检察官提醒,任何时候经济上的重担都只能通过苦练本领、踏实创造来改善,在人生仅有一次的青春年华,更应把握好自己,认清楚方向,不被一时的困境所压垮,不被短暂的利益所迷惑,在大是大非面前守住底线,不让青春蒙上违法犯罪的阴影。 

  编辑:丁浩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