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浦口区检察院公诉了一起特殊的危险驾驶案件。2018年8月28日晚,家住本市江北新区的李某与几个朋友在饭店吃饭,席间一桌人都喝了酒。饭局结束后,李某叫了代驾,但等了半小时,代驾却迟迟没来。急着回家的李某感觉自己状态还行,便铤而走险发动了汽车。李某开着车逐渐感到酒劲上头,在一个路口等红灯时,他脚踩着刹车,眼皮一闭,竟然在停车线前睡着了。
此后,一名路人从李某的车边经过,疑惑为什么车子停着不走,观察却发现司机头歪着,靠在驾驶座上一动不动,担心司机是不是突发疾病便赶忙报了警。民警出警后,敲击车窗进行喊话,李某突然惊醒,脚从刹车上一放,车子冲出去3、4米远才反应过来,民警迅速上前将其控制。经鉴定,李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34mg/100ml,已达到醉酒驾驶标准,民警后调取沿途监控,进一步证实了李某在停车睡着前有实际的驾驶行为。2019年2月,李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罚金人民币3000元。
检察机关提醒,酒驾是碰不得的一条红线,驾驶员酒后驾车,极大的放任了道路危险发生的可能。本案中的李某幸好是在车辆停住后才睡着,如果是开着车就睡着,那后果肯定不堪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