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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口区检察院:“零距离”观摩庭审,浦口检察这样保护老山生态环境……
2022-06-28 11:24:00  来源: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检察院

  5月27日下午,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玄武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浦口区检察院借此机会,举行“检察开放日”活动,特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公益诉讼观察员、公益诉讼志愿者、老山生态公益保护机制成员单位工作人员以及社区干部群众20余人现场旁听了庭审全过程,南京江北新区检察院、滁州市南谯区检察院、马鞍山市和县检察院等7家滁河流域司法协作成员单位通过视频观摩了庭审。

案情回顾

  2021年5月至6月,郑某某、葛某等8人先后5次在南京老山使用气枪非法猎杀野生动物,包括河麂8只(含3只幼崽)、草兔1只、野猪1只、貉1只。经鉴定,河麂、貉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草兔、野猪为国家保护“三有动物”。

  猎杀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不仅涉嫌刑事犯罪,而且严重危害了野生动物资源,对老山生态环境造成损害。案件受理后,浦口区检察院在审查郑某某、葛某等人刑事犯罪证据的同时,委托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对生态环境损害进行专业评估。

  2021年12月15日,浦口区检察院向玄武区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在依法追究郑某某、葛某等人刑事责任的同时,诉请法院判令郑某某、葛某对本案全部生态损害费用共计33万余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其余6人对8万至13万余元不等的生态损害费用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庭审进行时

  庭审现场,浦口区检察院检察官围绕被告人行为违法性、侵权事实及其违法性、社会公共利益受损情况、侵权责任分配等方面通过多媒体举证示证,详细阐述了郑某某、葛某等8人的违法行为应该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

  鉴定人就出具的生态环境损害评估报告,围绕老山地区生物多样性价值、非法猎杀河麂等野生动物对老山地区生态环境产生的影响出庭作证。

  李成理副检察长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在最后陈述时表示,老山全线绵延数十里,有大小山峰近百座,封闭的自然环境和脆弱的生态链一旦受损,恢复难度极大。希望通过该起案件能够让更多人意识到“山水林田湖草沙”是生命共同体,努力凝聚保护共识、提升保护合力,探索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之路。

  目前,本案等待法院择期宣判。

旁听人员有话说

  市人大代表、南京老山林场纪委书记陈健在庭审结束后表示,近年来,浦口区检察院在守护老山、保护生态环境资源方面做了积极努力、成效明显。这次受邀参加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庭审观摩活动,直观了解到案件事实,希望检察机关能够持续发力,守护好浦口的绿水青山。

  老山生态公益保护机制成员单位表示,通过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提起公益诉讼案件,实现对受损公益生态系统的有效修复,为美丽浦口建设提供了更优的法治保障。

 

  公益诉讼观察员、浦口区永宁街道审计所所长王亮表示,观摩庭审后既心痛又欣慰,心痛违法者出于猎奇乃至口腹之欲就大肆猎杀珍稀濒危动物,给本就脆弱的区域生态系统带来巨大破坏;欣慰检察院扛起纠正、维护、保护生态环境平衡的旗帜,依法追究犯罪分子刑事和民事责任并为生态公益追偿。相信在检察院和社会各界的不断努力下,随着生态公益惩罚、教育、宣传、保护工作不断加强,浦口的生态环境一定会越来越好,人与自然一定能越来越和谐。

  滁河流域司法协作成员单位表示,通过观摩庭审,充分认识到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性,作为滁河流域司法协作成员单位,要统筹发展,协调多家单位多角度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编辑:丁浩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