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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口区人民检察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的意见
2017-11-14 14:34:00  来源:浦口区人民检察院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切实增强党建工作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根据党的相关精神和规定,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明确目标职能,强化党建主业意识
  1、总体目标: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在院党组领导下,不断提升党建工作水平,始终把党员队伍建设问题作为切入点,制定有效措施,打通全面从严治党的“最后一公里”,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全面履行党支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等基本职责,使党支部成为“教育党员的学校、团结群众的核心、攻坚克难的堡垒”。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引导党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强化政治素质和政治规矩,做服务大局、推动科学发展的表率,做转变作风、服务群众的表率,做改革创新、保持先进本色的表率,彰显浦检党员的“精气神”。
  2、工作原则:坚持目标引领。着力塑造党支部的核心价值追求,明确“组织健全、制度完善、管理规范、活动经常、作用突出”的建设目标。突出问题导向。认真查摆党的建设中的薄弱环节,着力解决党的观念淡漠、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尊重主体地位。强化党员主体意识,发挥党员主体作用,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让党员成为党的建设的参与者、推动者。
  3、强化主要职能。强化教育职能。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制度,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解决问题发挥作用为基本目标,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通过开展红色教育、党务培训、党员教育等活动,集中力量探索总结符合各支部特点、务实管用的经常性教育模式。强化监督职能。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发现党员、干部违反纪律问题及时教育或者处理。强化服务职能。依托大走访、精准扶贫,着力强化服务群众的职能。从思想、工作、生活上关心爱护党员,多种方式帮助党员排忧解难,坚持“七一”、春节慰问帮扶困难党员。
  二、履行从严治党制度,不断打牢党建地基
  1、实现组织生活正常化。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各党支部依托“三会一课”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制定专门学习方案组织实施,列出学习篇目,明确学习进度。坚持组织生活会制度。原则上各支部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坚持“团结—批评—团结”,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组织生活会要做到:会前准备到位,会上总结、批评到位,会后整改到位。坚持统一活动日制度。党建统一活动日按照每月开展一次的原则,各支部研究制定年度统一活动日计划,报党总支备案。其中,外出开展活动,原则上每半年开展一次。结合支部业务工作特点,开展专题讨论活动,引导党员干部统一思想、形成共识。
  2、实现评议考核正常化。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每半年组织党员之间互评、党员对支部工作测评。支委会综合党内外评议意见,按照“优秀、合格、不合格”确定评议等次,并及时向本人反馈。其中,对需要帮扶的党员进行谈心谈话,并落实帮扶事项。制定优秀共产党员评选办法,每年“七一”期间表彰优秀的党员,进一步突出优秀党员的标杆地位。规范支部考核工作。建立年度考核制度,制定考核细则,对各支部党建工作进行量化考核,并落实季度通报制度。开展党员民主评议支部工作活动,评议情况作为支部委员履职评价的重要参考。
  3、实现组织管理规范化。规范党员发展制度。各支部充分引导优秀干警职工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择优向区机关党工委推荐党员发展对象,采取全体党员推荐、支部推荐等方式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支委会对入党积极分子定期进行考察、谈话。建立党员记实管理档案。由党支部对全体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党员奖惩、发挥作用等情况即时记录。重视记实管理档案的实际运用,有针对性地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规范党费管理制度。党费收缴接受党员监督,每年一月核定党员月度党费标准,每季度向区机关党工委上缴党费,年底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对拖欠党费的党员要及时提醒谈话,情况严重的按照党章相关规定处理。
  三、加强队伍建设,落实主责担当
  1、加强党建队伍建设。落实定期报告制度。党总支每年定期向院党组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强化院党组对党员队伍建设的领导、指引作用。选优配优支部班子。强化党建工作与行政工作的有机结合,适时调整总支委员,选优配优支部班子。落实指导督导责任。院领导在积极参加支部活动的同时,兼有指导、监督本支部开展党建工作的责任,积极推动本支部抓好制度落实。党总支部委员通过定期列席支部会议、参加党员大会和党员活动日等形式,评估支部制度落实质量,提出意见建议。强化党务干部培训。联合市、区委党校优质资源,组织党务干部专题培训,切实党务干部增强党建工作能力。
  2、强化老干部工作。按照“利于组织,便于工作”的原则,优化老干部支部设置,选任德高望重的老干部负责支部工作。注重发挥老干部作用,为检察工作发展建言献策。强化老干部服务工作,切实做好老干部体检、参加工会保障计划、重大疾病慰问、重阳节外出旅游等服务工作,落实重大节日慰问工作,建立老干部活动日制度,切实把关心老干部的要求落在实处。
  3、强化先进示范建设。强化典型引领作用。在全院范围内选拔党员先进典型,多形式、多途径号召全院党员向先进典型学习,确实形成“比学赶帮超”地工作氛围,三年内逐步实现党员全员合格化。创建党员示范岗。推动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各支部重点打造1-2个院级示范岗。争创样板党支部。支部之间形成样板引领,开展争当“样板党支部”活动。通过“样板党支部”的引领作用,逐步培养各支部抓党建工作的行动自觉,夯实党支部的战斗堡垒根基,争取三年内本院所有支部建设实现“样板化”。强化党总支指导管理作用。进一步抓好“合格党员”、“党员示范岗”、“样板党支部”等工作,制度化、数据化、常态化推动党建工作,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验收。
  编辑:丁浩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