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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口区检察院:苏皖三地司法机关携手共商滁河流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
2021-10-29 15:54:00  来源: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检察院

  10月23日下午江苏省南京市、安徽省滁州市、马鞍山市两省三地十二家司法机关齐聚南京浦口,共同举办滁河流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跨区域司法协作交流活动,推进长江支流滁河流域生态环境建设。


  本次交流活动由南京市浦口区检察院承办,滁州市、全椒县、南谯区、来安县检察院,马鞍山市、含山县、和县检察院,南京市、江北新区、六合区检察院以及玄武区法院共同参加。南京市检察院检察长黄利民、滁州市检察院检察长李德文出席活动。

  滁河是长江下游左岸一级支流,发源于安徽省肥东县梁园镇,流经安徽省滁州市、马鞍山市及南京市浦口区、江北新区等地,自南京市六合区龙袍街道入长江,是苏皖两省的分界河,更是增强两省三地联系的纽带河。为依法有序推进滁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好滁河流域经济社会生态协调发展,2020年6月,苏皖两省滁河沿线七家基层检察院会签了《关于滁河流域生态环境资源公益诉讼检察跨区域协作的意见》。一年多来,各成员单位在加强滁河流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深化跨区域司法协作上进行了积极有益地探索与实践。南京市浦口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时,会同南京市玄武区法院、滁州市南谯区检察院、南谯区生态环境分局共同开展跨省生态环境修复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本次交流活动采取调研考察与交流座谈相结合的方式。会前,与会人员考察了长江浦口段生态环境,绿道栈桥曲直相连,自然风光水岸相融,用“江岸之变”践行绿色发展理念。

  随后召开的交流座谈会上,浦口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玉冬认为,此次交流活动既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两山”理论的生动实践,也是落实南京都市圈发展规划、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司法创新。

  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博士杨国栋介绍了滁河流域生物多样性调查情况。南京市浦口区检察院检察长王俊、滁州市全椒县检察院检察长王凯围绕加强滁河流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分别作了交流发言。南京市玄武区法院院长沈湧从加强审判工作促进滁河流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的角度作了发言。

  南京江北新区、浦口、六合及安徽全椒、南谯、来安、含山、和县检察院与南京玄武法院共九家成员单位会签重新修订的《关于加强滁河流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跨区域司法协作的意见》,强调要加强环境公益诉讼审判实践探索和推动跨区域环境资源保护多元合作,以检察公益诉讼为抓手,积极发挥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公益保护职能作用。

  滁州市检察院检察长李德文提出,要进一步加强沟通联系、进一步拓宽合作领域、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携手共同做好滁河流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跨区域司法协作这篇大文章。

  会议最后,南京市检察院检察长黄利民就如何进一步用好滁河流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跨区域司法协作机制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扛起政治责任,以更强担当回应长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法治需求;二是树牢新发展理念,以更优质效引领推动滁河流域跨区域司法协作;三是拓展协作广度深度,以更高质量服务苏皖两省共建共治共发展。

  下一步,各成员单位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逐步充实协作内容,将司法协作从滁河流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扩大到多领域社会治理层面,结合“南京都市圈”和“宁滁一体化建设”,推进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跨区域深度协作示范区建设。

  编辑:丁浩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