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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口区检察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老酒换新瓶”造成金融风险需引起重视
2019-12-20 17:00:00  来源: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检察院

  近几年,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在江北新区范围内持续多发,在打击力度不断加大背景下,该类犯罪从传统利用“农村合作社”模式非法吸收存款的方式,向金融融资方式转变,不仅严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更对地方金融造成巨大风险,增加社会不稳定因素。对此,我院结合办案工作深入调研,通过研究分析此类案件特点规律和防范金融风险对策举措,为江北新区和地区加强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的综合治理提供决策参考。

  一、非吸案件的调研分析情况

  1.非吸犯罪案发趋势分析。据统计,近三年我院共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19件 38人,犯罪类型从传统的农村合作社模式向以“新型养老”为项目的投资公司模式转变,该类犯罪主要针对社会热议的“居家养老”服务、艺术品投资为名目,宣传并发展中老年会员,以线下签约缴纳“服务保障金”的方式,并按照投资款的百分之十以上的高额年息返还为诱饵,吸收资金。综合分析三年案件情况,2017年提起公诉3件3人;2018年提起公诉5件7人,同比增长66.7%、133.3%;2019年已提起公诉7件25 人,同比增长40%、257.1%。以上数据表明,虽然近几年公安机关逐年加大打击力度,但非吸犯罪仍然屡打不绝,且犯罪率呈不断上升趋势,通过调研发现,新手段、新形势层出不穷,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2.非吸犯罪手段特点情况。为有效吸引客户,此类犯罪组织通过:第一,线上线下最大程度吸收客户。通过线下通过散发传单、电话营销方式宣传公司项目,虚构投资艺术品升值空间大、居家养老投资金额达到一定程度可免费养老等宣传口号,通过让公司业务员对外以赠送小礼品的方式,博得老年人群体注意;线上设有网上商城,以充钱或利息转积分换东西、线上出售字画类艺术品、日用品等吸引线上潜在人群;第二,项目契合老年人投资最大利益需求。该类组织以投资理财为名目,宣传上抓住老年人居家养老的心理需求,以居家养老服务、健康保障金、艺术品升值等项目为主,并向老年群体宣传企业规模大、投资风险系数小、回报高特点;第三,“养生基地”实地考察攻破老年人心理防线。通过向老年人宣传公司在杭州市、海南省、江宁区、青岛市有养生基地,并带客户到“养生基地”实地考察,声称老年人投资之后可以在这些养生基地里养老、居住,每月还有利息拿,如果自己不住,其他人住还可以拿到分红钱等收益,让老年人群体从心理上坚定投资信心。

  3.非吸人员基本情况分析。从学历看,38名犯罪嫌疑人中,大学本科2人,占比5.26%;大学专科7人,占比18.42%;高中、中专11人,占比28.95%;初中4人,占比10.53%。高中学历以上者占总人数85%以上,表明当前非吸活动的主要群体文化层次整体偏高;从年龄看,犯罪嫌疑人年龄最大62岁,最小26岁。其中,60岁以上的1人,占比2.63%;40至49岁7人,占比18.42%;30至39岁10人,占比26.32%;20至29岁7人,占比18.42%。20至40岁年龄段的青年群体占总人数97%,是参与非吸的主要力量;从作案地点看,此类犯罪主要集中于江浦街道、江北新区弘扬广场,特别是凤凰大街、华侨城周边,因临近主干道、来往人流量大因素,犯罪经营场所更偏向选择菜场、超市、广场等周边作为办公场所,一方面方便客户来访,另一方面也能够接触更多人群,挖掘潜在客户。

  二、非吸案件反映的社会治理问题

  1.以投资理财公司为掩护的非吸组织发展迅速,反映出行政管理亟需加强。通过对2017年至今的犯罪态势分析可见,随着对非法的农村合作社打击力度加强,非吸组织从2018年开始大多数以“新型养老模式”、艺术品投资等投资项目为“外壳”作案,具有一定迷惑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承担着“规范、监督、查处”职责,对各类公司的成立、经营等活动应有监管之责,但通过对非吸案件调研发现,辖区内涉案公司从成立到案发期间,无实际实体交易,未发现该类组织因非法吸收被查获的情况,大多数是根据后期投资资金无法兑付的被害人或者群众报案而案发。表明行政管理部门在履行规范、监督、查处非吸行为方面有待加强,在综合治理上,更应发挥前期及时止损作用。

  2.非吸组织能够逐渐壮大并屡禁不止,反映出金融风险防控尚需强化。通过对非吸案件进行调研可知,通过刑事立案走诉讼程序的非吸案件涉案金额至少8个亿,其中未实现对付金额 个亿,而更多潜在的金融风险还未浮出水面,此类犯罪的频发,不仅严重影响社会秩序,造成群众投资恐慌,更会给金融理财行业带来巨大潜在危机。犯罪频发折射出金融机构运行管理制度的缺失,虚假投资公司的“遍地开花”,加大金融投资主体的焦虑不稳定情绪,无法为金融主体提供一个安全稳定的资金筹集环境和良好的经营环境,严重影响地方金融行业的工作效率和经营效益。这都要求政府金融监管部门不仅要完善风险管理体系,更要针对金融理财业务设立一套有效的控制风险体系、制度和管理办法,促进理财业务健康、有序发展,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切实使理财业务即成为金融机构提升综合竞争力的重要工具。

  3.非吸活动有迹可循但缺乏监督监控,反映出群防群治体系尚不完善。非吸组织在地区内活动,需要租赁办公场所并多设立在人流量多的沿街店铺,一般以发传单等方式口口相传,并以身份证办会员、五元领四件小礼品、一次领一件的方式不断吸引中老年人前往办公场所听取宣传、召开宣传大会、带老年人去实地考察等方式,以上种种宣传手段,大多数未被公安、社区等机构发现,反映出公安机关、街道和居民委员会等相关部门对此类主体存在管理漏洞,网格化管理、楼长制、社区民警等工作机制在防治传销方面发挥作用仍不明显。此外,非吸组织往往以缴纳入会费用方式吸收存款,犯罪资金数额和流向具有明显特点规律,公安机关应当将这些犯罪的特点特征及时通报金融管理部门,形成群防群治的工作合力。

  4.传销犯罪持续打击但屡打不绝,反映出执法理念需要转变调整。新区公安机关近年来持续加大对非吸犯罪的打击,取得显著战果,为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做出重要贡献。但从目前案件情况分析,该类犯罪尚未得到根本性治理。借助案件调研,我们发现,公安机关目前抓获的犯罪人员多为非吸组织中下层人员,很多隶属于集团下的子公司,总部等高级管理人员犯罪相对隐蔽,抓捕难度大,打击成效不够明显。通过梳理近几年办理的案件,发现很多子公司都隶属于某一特定集团,这些子公司都会定期将吸收的款项打入该集团,但目前该集团涉案人员均未抓获归案,公安机关没有专门针对此类模式案件的资金进行侦查,组织高层人员能够通过投资理财手段非法获利的格局未能受到有力遏制,影响了刑事打击手段的警示力、震慑力。

  三、对策和建议

  1.要注重介入的适时性,提高办案的专业化。针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专业化、复杂化等特点,检察机关应当适时提前介入,了解掌握并分析案情。同时,检察机关应整合办案力量,组建专门审查组,加强对办案人员的专业法律知识、金融知识等方面的培训,确保办案质量。

  2.要注重治理的针对性,查找案件的根源问题。在加大类案打击力度的同时,应当进一步分析、查找造成公众存款被大规范非法吸收、侵害的社会管理原因,建立杜绝此类案件发生的长效机制。

  3.要完善多部门联动、互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公民存款涉及民生、治安等多方面问题,需要社会各部门包括公安部门、银监部门、工商部门、税务部门、电子商务运营商、司法机关等多主体,明确责任分工、齐抓共管共建,健全工作衔接协作机制,建立多种途径,加强工作大联动,促进形成公众自觉、行业自律、政府监管、司法监督的资本流动体系,共同防范金融风险。

  编辑:丁浩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