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浦口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工作报告
2024-01-29 09:16:00  来源: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检察院

  浦口区五届人大

  三次会议文件之八

浦口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毛志成

2024年1月11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浦口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23年主要工作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区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区委部署和区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切实在法治轨道上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守护民生,为中国式现代化浦口新实践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全年办理各类案件1980件,同比增长11.38%。

  一、坚持为大局服务,以检察履职护航高质量发展

  紧紧围绕浦口“一三五六”总体布局和江北一体化融合发展目标任务,紧扣区委“改革创新深化拓展年”主题,找准找实检察工作的着力点、突破口,自觉在服务大局中有作为、有贡献。

  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保持“严”的威慑力度,批准逮捕112件162人,同比增长33.33%和51.42%;提起公诉458件684人,同比增长17.14%和24.14%。稳慎办理重大、敏感案件,圆满完成“1.20”诈骗专案出庭公诉,积极跟进追赃挽损工作。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成功认定一个流窜全国19个省市针对老年人实施强迫交易的10人为核心、外围人员15人的犯罪团伙为恶势力犯罪组织;通过个案串并,认定并追捕一个8人涉恶团伙为恶势力犯罪集团。全链条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起诉涉“两卡”犯罪案件197人,同比增长74.33%,就相关疑难案件办理在全市检察系统作经验交流。受领最高检、公安部统一部署的“7.17”缅北电诈专案任务,批准逮捕8人,对其余21人持续引导侦查。

  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批捕、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36件130人,涉案金额共计6.81亿元。对一起最高检督办的涉私募基金案件提起公诉,助力挽回重大经济损失。加大反洗钱工作力度,全面排查7类上游犯罪,自行发现线索3件、起诉2件,实现洗钱犯罪零的突破。持续护航民企发展,就我区1家知名高新企业员工商业受贿案件,主动上门听取企业负责人意见,深化检企互动。依法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建立企业合规专家库,牵头区9家单位会签制度规定,对实质性整改并经监管考察的12家涉案民营企业作出不起诉决定,维护企业正常经营,合规办案数、不起诉数全市最多。探索全流程办案模式,就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自公安侦查阶段即启动合规整改,于检察审查阶段完成监管考察,后对涉案企业依法不起诉,对企业管理人员提出从轻量刑,确保1.2亿元在建工程不受影响。开展合规不起诉案件“回头看”,建议相关行政机关对2家企业减轻行政处罚,有效缓解经营困难。

  助力美丽浦口建设。积极践行“两山”理念,持续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7件7人,立案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9件,追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48万余元。深入推进长江大保护,开展长江船舶污染专项监督,防治外来入侵物种工作被市检察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依托地区生态环境资源优势,创新打造“山水‘益’新”检察品牌,构建起以南京老山生态公益保护基地、滁河流域司法协作、浦口—伊宁候鸟迁徙专项行动为三大载体的生态环境检察工作体系,被《检察日报》头版报道。探索不起诉案件非刑罚化措施,与区4家单位会签涉环资类轻微刑事案件适用公益志愿服务考察机制,推动生态“破坏者”成为生态“守护者”。

  二、坚持为人民司法,以高质效办案维护公平正义

  深刻领会最高检党组提出的“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基本价值追求,用心用情办好检察为民实事,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聚焦维护特殊群体权益。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从严批捕、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1件13人,就1件监护性侵案件支持起诉撤销监护权,同步开展综合救助。坚持惩教结合,对情节轻微的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帮教102人次,对16名“问题家长”进行家庭教育指导。犯罪记录封存15人,保障罪错未成年人在升学、就业、生活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提档升级区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获评全市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优秀项目一等奖。专题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未检“蒲公英工程”品牌护幼十年成效,获得充分肯定。依法支持农民工、残疾人、家庭暴力受害人等诉讼能力偏弱群体维护合法权益,支持起诉100件,同比增长13.64%;与区法院、司法局、人社局会签意见,成立全市首家支持起诉办公室,被《检察日报》专题报道。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司法救助91人,发放救助金117万元,位居全市前列。联合公安机关跨省向1名见义勇为受伤、生活困难群众发放救助金4万元。

  扎实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如我在诉、将心比心做好“送上门的群众工作”,117件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充分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化解信访积案23件,同步开展反向审视,助推执法司法各环节水平提升。将检察听证作为解决群众合理诉求、钝化社会矛盾的重要方式,开展听证96件次,同比增长68.42%,位居全市前列。将一起信访案件听证会开进田间地头,与社区干部、村民代表、当事人亲友共化矛盾,力促息诉息访,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例。市、区两级院检察长共同包案,召开听证会,推动我区一起长达13年的行政争议纠纷案件圆满处理,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深度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充分释放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效能,助力构建轻罪治理体系。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89.59%,上诉率由上年0.95%降至0.82%。依法规范行使不起诉权,对149名轻微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结合办案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7份,推动将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纳入区平安建设考核。就一起发生在物流园区的重大责任事故案件,向行政主管部门、街道、涉案园区和企业宣告送达检察建议,督促各方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入选省检察院典型案例。聚力构建共治共享格局,针对基层治理突出问题,与区应急管理局、教育局、民政局等26家行政机关建立工作机制、会签文件9份。延伸检察履职触角,在江浦街道华光社区等3个村(社区)设立“司法助力乡村振兴检察工作站”,变“群众上访”为“检察下访”,把法治服务送到群众身边。

  着力加强检察普法宣传。积极回应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关心期待,结合去年区“两会”代表建议,创新推出覆盖全区76个村(社区)的“检察说法解百事 蒲英飞入万家门”——检察巡讲活动,以走出去、请进来,以及在线直播等丰富形式厚植法治精神,活动受众达1.8万人,相关工作获省、市“八五”普法指导组好评,被市委政法委推荐。持续打造检察宣传精品,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发稿131篇;5篇办案故事被省检察院公众号转发,阅读量均达10万+。原创防范养老诈骗微电影《消失的床位》获评第七届平安江苏“三微”比赛优秀奖、全省检察机关首届“三微”作品评选最佳作品奖,全市唯一。

  三、坚持为法治担当,以扎实举措提升监督水平

  深入推进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在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精准监督上下功夫,助力法治浦口建设。

  做优做强刑事检察监督。制发监督类法律文书271份,同比增长48.9%。加强侦查活动监督,与公安机关推动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行,开展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专项行动7次。加强刑事审判监督,与法院建立健全日常沟通、联席会议、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等制度机制,共研类案办理,统一司法尺度。加强刑事执行监督,排查“减假暂”案件5件,对其中2件开展监督。深化监检协作,起诉职务犯罪案件5件5人,凝聚反腐败合力。

  努力实现民事检察有效监督。针对民事生效裁判、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发出检察建议,均被采纳。将数字检察作为赋能监督“新引擎”,搭建虚假律师费监督模型、注销主体涉诉案件监督模型,在全市检察系统推广应用。紧抓检察上下一体,主动参与市检察院办理的一起个体工商户侵害商标权信访案件,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制作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手册,深入个体工商户集中地区开展普法活动,帮助树立合法经营理念,避免侵权纠纷发生。

  积极推动行政检察有力监督。聚焦“案结事不了”“程序空转”等突出问题,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60件。针对12345工单反映强烈的违规出租地下车库问题,开展住房领域专项监督,与区房产局合力推动全区范围整治。聚焦解决“不刑不罚”问题,与行政机关探索行刑反向衔接机制,移送行政处罚线索63条,促进形成执法司法治理闭环。依托案件办理,牵头江北新区法院、检察院、六合区检察院会签加强行政争议协同化解工作备忘录,助力“大江北”法治政府建设。

  精准规范办好公益诉讼案件。聚焦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损害,立案公益诉讼案件5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5份,整改率100%。加大力度办理国有财产保护和国有土地出让领域案件,督促追缴耕地占用税、个人所得税等1300万余元;深化噪声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办理案件5件,维护老百姓的“休息权”;办理全市首例督促履行散装白酒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推动区食安办开展专项整治。对一起企业违规占用G2503高速公路高架桥下空间大量堆积混凝土制品,可能造成地基下沉、威胁桥梁和行车安全的公益诉讼案件,采取检察建议、现场回访、直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持续监督行政机关履职,排除企业危害行为。根据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以最短时间完成对融通农发浦泗路市场公益诉讼诉前调查,与工作专班通力协作,全力防范风险隐患。

  四、坚持为发展赋能,以赶考清醒锻造过硬队伍

  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引导全体检察人员准确把握新时代新征程检察机关的鲜明政治底色和履职特征,为检察工作现代化筑牢发展根基。

  紧抓主题教育,深化党建引领。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坚持以学铸魂,中层以上干部参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12次、专题交流47人次。坚持党组会“第一议题”制度,开展学习76次。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向区委、区委政法委、上级检察机关请示报告27次。坚持以学增智,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确定调研课题7项,深入一线察实情、听民声、谋良策,推动调研成果转化。坚持以学正风,以问题为导向,在高标准完成市委政法委政治督察、省检察院延伸政治督察整改基础上,进一步查摆问题7个,做到边学边查边改,已全部销号。坚持以学促干,紧抓区委部署,依托“政法网格员+检察官团队”工作机制,落实“集中走访日(周)”制度,收集各类意见23条,及时反馈、协调关注、定期回访,直到问题全部解决。在全院掀起“立足岗位做贡献,比学赶超争第一”热潮,上级通报考核的18项竞争性指标中,我院8项居全市前三。

  积蓄发展后劲,突出人才培优。在区委关心支持下,配强领导班子,优化队伍结构。加强员额检察官动态管理,实现能进能出。将“干事靠人、人靠精神”理念传导落地,积极为青年干警提供全方位、多维度成长平台,建立检察官助理列席检委会制度,变会议为“课堂”,推动在疑难复杂案件研讨中拓眼界、提本领,创新举措被市检察院主要领导肯定。选派12名干警参加跟班学习、专班工作、基层锻炼,常态化开展实战实训、岗位练兵、同堂培训。12人次获得省、市先进荣誉和业务竞赛标兵、能手。

  落实严管厚爱,夯实工作基础。坚持从严管党治检,主动就司法责任制落实开展内部督察,扎实推进违规吃喝、酒驾醉驾专项整治。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从源头防止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全年填报48件,同比增长336%。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院党组专题研究4次,组织培训3次。弘扬“四拼四比”作风,修订本院绩效考核办法,突出检察贡献度比重,推动争先创优。组织多批次职务职级晋升,真正让“有为者有位”“担当者受益”。开展新一轮“听意见、寻对策、马上办”活动,解决内部管理问题,全院人员满意度持续提升、精气神有力提振。高标准完成区政治忠诚教育馆建设,退转军人活动阵地获评省级优秀“戎耀之家”,“廉洁如水映初心”功能区入选区廉洁教育阵地。

  接受人民监督,确保规范用权。牢记监督者更应接受监督,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邀请各级人大代表视察调研、出席“检察开放日”等活动54人次,接受区人大常委会调研4次。全面拓展监督范围,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检察听证等活动167件次,位居全市前列,1件案件入选全市人民监督员十佳监督案例。组织特约检察员参加全市检察机关专题培训,为特约检察员履职创造更优条件。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们紧盯目标、承压奋进,取得的各项成绩,离不开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的大力支持,以及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的信任帮助。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敬意!

  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自身存在的不足:一是检察履职融入现代化发展大局还不够深入;二是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业务发展还不平衡,法律监督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检察队伍建设与检察工作现代化要求还有差距,仍需持续加强。对此,我们将靶向发力、精准施策。

  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承上启下之年,更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关键之年。浦口检察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聚焦强化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工作主线,紧紧围绕区委五届八次全会部署,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以浦口检察工作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为奋力谱写现代化新浦口建设新篇章提供更优法治保障。

  一、强化政治担当,始终把牢前进方向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成效,把“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实干担当”贯穿始终,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行稳致远的更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深入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检察履职的实际行动,坚决当好“两个确立”的坚定信仰者和忠诚实践者。

  二、聚焦中心大局,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首要任务,全面落实区委和市检察院工作部署,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推进,全力做好检察环节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以法治力量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树牢正确政绩观,兼顾天理国法人情办好民生领域案件,综合运用支持起诉、司法救助、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民事和解、检察听证等职能,依法促进矛盾纠纷化解,厚植党长期执政的政治根基,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三、提升监督质效,更好服务基层治理

  深刻把握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积极践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在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基础上,针对性加强检察侦查,更加深入推进反腐败工作。深刻领会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聚焦社会治理突出问题,高质量制发检察建议,推动检察建议从“办理”向“办复”转变;高质量撰写调研分析报告,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有力参考。

  四、坚持从严治检,着力锻造检察铁军

  坚定不移把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引向深入,坚持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进一步健全检察权运行内部制约监督机制。加速打造新时代检察队伍,一体加强政治建设、业务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大力营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可成才”良好氛围。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持续提升司法公信力。

  各位代表!踏浪前行风正劲,不负韶华争朝夕。新的一年,区检察院将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忠诚履行各项法律监督职责,真抓实干、善作善成,努力以更加强烈的使命担当,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更加笃实的履职成效,为现代化新浦口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

  相关用语说明

  1.涉案企业合规:检察机关办理涉企刑事案件时,针对企业或企业相关人员在生产经营中涉嫌的具体犯罪,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落实,对整改到位、有效预防类似犯罪再次发生的,依法作出不批捕、不起诉决定或者根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出轻缓量刑建议。

  2.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生态损害事件发生后,根据判决、调解或磋商结果,由赔偿义务人缴纳用于支付生态环境修复及相关费用的资金。

  3.犯罪记录封存:根据“两高两部”《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检察机关办理涉罪未成年人案件时,不起诉、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以及进行社会调查、帮教考察、心理疏导、司法救助等工作的记录,应当予以封存。

  4.件件有回复:检察机关对群众信访做到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

  5.行刑反向衔接机制:检察机关在履行刑事检察职责过程中,认为需要对相关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6.人民监督员:通过特定程序选任,对检察机关办案活动进行监督的人民群众代表。

  7.特约检察员:由检察机关通过特定程序聘任,愿意参与、监督、支持检察工作,并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供决策咨询,以兼职形式履行相关检察工作职责的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

  8.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检察机关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时,全面贯彻行政诉讼法立法目的,在监督人民法院公正司法、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同时,加强调查核实,针对行政争议产生的基础事实和申请人在诉讼中的实质诉求,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检察听证、司法救助、释法说理等多种途径,促进行政争议得到依法、公平、有效解决。

  9.检察侦查:根据《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检察机关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司法人员涉嫌利用职权实施下列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案件,可以立案侦查:非法拘禁罪、非法搜查罪、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虐待被监管人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私放在押人员罪、失职致在押人员脱逃罪、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

  编辑:丁浩然